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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点复试的实际情况,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无硕士学历的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二、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1、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2、复试时间:57日。

三、复试流程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等。由专家组进行面试,并独立评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核采用面试提问回答的形式,时间为10分钟,每门加试课程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专业课加试成绩均不计入复试总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课:材料与化工专业加试表面活性剂化学及助剂、高等仪器分析;生物与医药专业加试制药工艺与工程、高等仪器分析。

四、复试成绩

复试按照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个部分进行评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复试成绩为综合考核总成绩,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复试成绩由学院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五、录取原则

2023年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结合各专业名额、分别排序进行录取。综合考核复试中任一部分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专业课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参加政治考试的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生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253230,               邮箱:wangyuerong@ecust.edu.cn

办公室:实验三楼13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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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发布时间: 2023-05-06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