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一. 复试专业、拟招生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不含推免生) |
1 | 070301无机化学 | 5 |
2 | 070302分析化学 | 5 |
3 | 070303有机化学 | 31 |
4 | 070304物理化学 | 30 |
5 | 0703Z1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 | 9 |
6 | 0805Z5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 | 6 |
7 | 081704应用化学 | 30 |
8 | 081705工业催化 | 19 |
9 |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全日制) | 31 |
10 | 085235制药工程(全日制) | 38 |
11 |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非全日制) | 5 |
12 | 085235制药工程(非全日制) | 10 |
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因上线考生不足,需进行调剂,调剂细则以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公告为准。
二.成绩组成和公布
1、单独设组的专业,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分组面试的专业,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
3、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4、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在
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布告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原则
1.各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是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
2.调剂考生按照面试批次先后拟录取。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
四. 导师确定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19年上岗招生的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并填写导师确认表,考生和导师都必须签名确认。
五.拟录取考生须最终提交和领取的相关材料
1.填写考生承诺书并提交;
2.提交导师确认表;
3.提交录取通知书邮寄信封,信封上清晰填写邮寄地址,包括邮编、收件地址,收件人
(非本人需标注本人姓名)、录取专业、联系电话。
4.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六.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张文清 (电话642534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室)
成员:孟庆鹏(电话64252858,办公室:印刷厂楼207室)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七.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