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一. 复试专业、拟招生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不含推免生)

1

070301无机化学

5

2

070302分析化学

5

3

070303有机化学

31

4

070304物理化学

30

5

0703Z1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

9

6

0805Z5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

6

7

081704应用化学

30

8

081705工业催化

19

9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全日制)

31

10

085235制药工程(全日制)

38

11

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非全日制)

5

12

085235制药工程(非全日制)

10

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因上线考生不足,需进行调剂,调剂细则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公告为准。

二.成绩组成和公布

1、单独设组的专业,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分组面试的专业,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3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4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

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布告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原则

1.各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是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

2.调剂考生按照面试批次先后录取。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

四. 导师确定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19年上岗招生的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并填写导师确认表,考生和导师都必须签名确认。

五.拟录取考生须最终提交和领取的相关材料

   1.填写考生承诺书并提交;

   2.提交导师确认表;

   3.提交录取通知书邮寄信封,信封上清晰填写邮寄地址,包括邮编、收件地址,收件人 

    (非本人需标注本人姓名)、录取专业、联系电话。

   4.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张文清 (电话642534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室)

成员:孟庆鹏(电话64252858,办公室:印刷厂楼207室)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七.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9.3.18

  


网页发布时间: 2019-03-19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