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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多举措打造实验室管理“安全伞”

         12月5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组对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院长朱为宏,副院长黄永民、副书记孟庆鹏、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孙学芹以及各实验楼安全员对实验六楼、实验八楼、实验十三楼及实验三楼的相关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旨在对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确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范,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杜绝实验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朱为宏要求各实验楼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管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课题组必须严格整改,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学院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打造了实验室管理的“安全伞”。要求全院教师切实关心实验室的安全问题,努力改善实验条件。在制度管理上,学院制定了《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条例》,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检查、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网页发布时间: 2016-12-09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