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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及反馈意见答复

各位师生,根据之前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学院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学业奖学金的评审以此为准,其中主要的修订内容及对大家反馈的答复如下:

1.在论文中增加一条实验室其他老师一作,学生本人二作论文的成果计算办法,除细则中规定的情况外,其他作者不予加分;

2.对专利成果署名问题重新修改,每个专利只能由一人加分使用,具体要求见细则中的规定;

3.硕博连读与直博生待遇不同问题的答复:硕博连读研究生与直博研究生的培养机制不同,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直博研究生入学后直接享受博士待遇,硕博连读研究生通过博士资格认证、去的博士学籍后按照博士标准执行,之前按照硕士标准执行,所以在学业奖学金评审中与硕士采取同一标准。

4.对社会工作奖单独加分的意见的答复:社会工作奖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是为了鼓励在学院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和学生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同学,参加三助工作的同学已经取得了参与工作的酬金,不再另行加分。

5.能否删除多选的课程成绩的问题答复: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因此允许课程学分超出培养方案的同学在成绩计算时删除多余学分,新生选课一般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会建议同学们合理分配上课时间,不要为了成绩盲目选修课程。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版).doc

网页发布时间: 2016-09-30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