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一、复试专业、拟招生人数
我院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人数 (不含推免生) |
1 | 070301无机化学 | 9 |
2 | 070302分析化学 | 24 |
3 | 070303有机化学 | 23 |
4 | 070304物理化学 | 28 |
5 | 0703Z1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 | 14 |
6 | 0805Z5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 | 5 |
7 | 081704应用化学 | 44 |
8 | 081705工业催化 | 20 |
9 | 085600材料与化工(01轻工技术与工程)(全日制) | 46 |
10 | 086000生物与医药(全日制) | 42 |
11 | 085600材料与化工(非全日制) | 1 |
12 | 086000生物与医药(非全日制) | 1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单列。我院录取与复试人数比例总体为1:1.2-1:1.4(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组织复试)。
我院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专业因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进行调剂,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与安排
1.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时间与安排: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4日,复试时间为3月25日-3月26日。各专业复试日期安排如下:
3月25日 |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应用化学 |
3月26日 | 工业催化、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 |
部分专业因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较多,需分多组进行复试,复试当天抽签分配复试专家组。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资格审查时间:3月24日13:00-16:30。
2、资格审查地点:徐汇校区实验三楼102。
3、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审查时提交一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需打印签字后上交。
四、成绩组成和公布
1.复试主要考查复试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口语复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复试成绩组成如下:
复试成绩(100分)=外语能力(10分)+专业能力(80分)+综合能力(10分);
2.单独设组的专业,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分组复试的专业,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3.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 + 复试成绩×30%;
4.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五、录取原则
各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导师确定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23年上岗招生的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并填写导师确认表,考生和导师都必须签名确认。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张文清 (电话642522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室)
成员:孟庆鹏(电话64253228,办公室:实验三楼127室)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八、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253230; 邮箱:hxzyyjs@ecust.edu.cn
办公室:徐汇校区实验三楼13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3.3.20
附件:2023年诚信复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