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就业引导工程奖励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
2022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中,面向基层、国家和地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等方向就业且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可申请就业引导奖励。
2. 奖励范围和标准
2022年就业引导工程奖励范围和标准按校学〔2021〕9号文件(附件1)执行,其中重点单位就业的导向单位名单见附件2。
3. 申请办法
符合I、II、III类奖励条件的毕业生须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就业引导奖励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就业协议书或项目就业证明材料等),就业协议书可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里用登记的时候用的图片。
申请材料请用学号+姓名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pangsuo@163.com
4. 截止时间
奖励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0日(周五),逾期不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放弃奖励。
附件1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就业引导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pdf
附件2 2021~2022学年就业引导工程导向单位名单(重点单位就业).pdf
附件3 华东理工大学就业引导奖励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