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就业引导工程奖励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
2021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中,面向基层、国家和地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等方向就业且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可申请就业引导奖励。
2. 奖励范围和标准
2021年就业引导工程奖励范围和标准仍按校学〔2017〕1号文件执行。
3. 申请办法
符合I、II、III类奖励条件的毕业生须填写《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就业引导奖励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yygb@ecust.edu.cn。
4. 截止时间
I、II、III类奖励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18日(周五)中午12点,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就业引导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pdf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就业引导奖励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