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社会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各位同学:
社会奖学金是社会捐赠单位及个人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广大学生“勤奋求实、励志明德”、表彰奖励优秀学生优异表现而设立的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充分尊重设奖单位及个人的意愿,依据设奖的具体要求确定。
根据我校社会奖学金相关捐赠协议,现启动2019-2020学年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评议并公示后,提交学校和颁奖单位。请各位同学于19日10点前提交评审表电子版以及汇总表至辅导员邮箱。2019—2020学年社会奖学金评审表.zip
一、恒大高新朱星河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范围:指定学院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9级2人
4、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强自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同等条件下,江西籍学生优先推荐;
(3)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各科成绩优秀,优秀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获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优先;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华谊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4000元/人
2、评选范围:指定学院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7级1人,2018级2人,2019级1人
4、评选要求:
(1)符合华东理工大学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2)学习成绩优异,品德优良,综合成绩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10%以内,德育考核分75分以上;
(3)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合作,发表本领域高质量论文优先考虑。
三、金龙鱼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8000元/人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化工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商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9级2人
4、评选要求: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前10名以内。
四、聚和匠心奖学金
1、奖励金额:特等奖8000元/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化工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7级2人(特等奖、一等奖),2018级1人(二等奖)
4、评选要求:
(1)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特等奖成绩排名位居专业前5%,一等奖成绩排名位居专业前15%,二等奖成绩排名位居专业前30%;
(3)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和工匠精神,对科研工作有热情,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奖、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发明专利或其他成果优先;
(4)积极服务同学,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等优先。
五、祁柳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元/人
2、评选范围:指定学院全日制在校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9级1人
4、评选要求:
(1)获得优秀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社会工作奖优先。
六、上海化学工业区优秀奖学金(优秀奖)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8级1人,2019级1人
4、评选要求:
(1)德育考核分75分以上;
(2)获优秀奖学金二等奖以上;
(3)至少获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
(4)获化工科技竞赛奖学生优先。
七、上海化学工业区创新特色奖(创新特色奖)
1、奖励金额:人民币3000元/人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8级2人
4、评选要求:
(1)德育考核分75分以上;
(2)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省部级或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
八、万华化学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范围:指定专业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7级2人,2018级1人
4、评选要求:
(1)各科成绩优秀,获优秀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2)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获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英语水平良好(CET-6);
(4)同等条件下经过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的学生优先。
九、万年青优秀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范围:指定专业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7级1人,2018级1人
4、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思想进步,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各科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列所学专业前30%;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类竞赛或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有发明专利等相关学术成果优先。
十、学而思优秀奖学金(差额评选)
1、奖励金额:人民币3000元/人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共6人,各学院分别推荐1人。
4、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成绩排名位居专业年级前30%;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4)具有在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经验(需提交证明)。
学而思优秀干部奖(差额评选)
1、奖励金额:人民币2000元/人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本科生学生干部
3、名额分配:共6人,各学院分别推荐1人。
4、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成绩排名位居专业年级前40%;
(3)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获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十佳社长”称号,或表现优秀的班长团支书。
(4)对教育行业有兴趣,有志加入教育行业者优先。
十一、昭和电工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化工、化学、材料、信息、理相关专业本科生
3、名额分配:2017级1人,2018级2人,2019级1人
4、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思想进步,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位居所学专业前30%;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或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奖、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有发明专利等相关学术成果优先。
评选程序:评选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1)在全校范围内发布评选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个人书面申请;
(2)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及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通过初步审核的学生社会奖学金评审表和汇总表于12月22日前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复审,由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4)差额评选的奖学金将通过答辩或其他形式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条例,社会奖学金不同奖项原则上不能同时兼得,已获评本学年其他社会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十二、上海医药雏雁励志明德奖学金(差额评选)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范围:国家励志计划招收的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
3、名额分配:全校共15人
4、评选要求:
(1)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
(2)成绩优秀、品德优良,并根据本专业排名的比例和社会工作的参与度等综合情况进行评议。
(3)本项奖学金可以与其他社会类奖学金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