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社会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社会奖学金是社会捐赠单位及个人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广大学生“勤奋求实、励志明德”以及奖励优秀学生优异表现而设立的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充分尊重捐赠方的意愿,依据设奖单位及个人的具体要求而制定。
根据我校与设奖单位及个人签订的捐赠协议,化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评议并公示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填写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审表上交,另外学院会优先考虑已经签往对应单位的同学。以下为本次评选所涉及的奖学金设奖单位具体要求以及名额分配。
一、恒大高新朱星和奖学金
1、名额分配和金额:本科生:共2名,每人每年人民币伍仟元(¥5,000)。
其中,2016级1名、2017级1名
2、评选范围: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3、申请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强自立,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材料学院、机动学院、化工学院和化学院的学生,同等条件下,江西籍学生优先推荐。
(3)申请者应首先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各科成绩优秀,综合课程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获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学生优先考虑。
(4)申请者需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祁柳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1000元/人
2、评选要求:综合课程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获社会工作奖者优先。
3、评选范围:二级本科生
4、名额分配:2017级1人
三、万华化学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要求:
(1)本科生要求各科成绩优秀,综合课程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获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申请者英语水平良好(CET-6)。
(3)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考虑。
3、评选范围:三、四年级本科生。
4、名额分配:2015级2人,2016级1人。
四、华谊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4000元/人
2、评选要求:
(1)申请者应符合华东理工大学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2)申请奖学金的本科生要求学习成绩优异,品德优良,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10%之内,德育考核分75分以上;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合作,发表本领域高质量论文优先考虑。
3、评选范围: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
4、名额分配:2015级2人,2017级2人。
五、金龙鱼奖学金(需填写额外汇总表)
1、奖励金额:人民币8000元/人
2、评选要求: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要求参评上一学年专业排名前10%。
3、评选范围:面向指定院系的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4、名额分配:2015级1人,2016级1人。
六、埃克森美孚奖学金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本科生要求各科成绩优秀,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奉献精神和世界眼光,立志为科学进步作出贡献。
(4)2017-2018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15%以内。
3、评选范围:相关专业三年级本科生
4、名额分配:2016级1人。
七、学而思培优奖学金(差额评选)
1、奖励金额:人民币5000元/人
2、评选要求:综合成绩在专业前30%,社会工作奖B等,有教育行业实习经历(需提交证明);获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先。
3、评选范围:三年级本科生
4、名额分配:2016级推荐1-2人,届时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答辩遴选。
5、其它要求:获奖学生视情况需要参与学而思校园活动的组织工作。
八、励志明德奖学金(差额评选)
1.名额及奖励标准:学校总共10个名额,金额为5000元/人。
2.评选范围:在籍、在册的国家励志计划招收的本科生(二、三年级)
3、评选条件
(1)申请的学生应首先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
(2)申请奖学金的本科生要求成绩优秀、品德优良,并根据本专业排名的比例和社会工作的参与度等综合情况进行评议。
4、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辅导员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2)学院初步审核,根据《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医药集团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学院会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3)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按规定要求上报。
(4)校学工部会进行复审和评议,出最终结果。
2017-2018社会奖学金评审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