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通知
1、 校级优秀学生评选要求:
(1)2015年7月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
(2)同时获得综合课程二等奖以上学金(包括二等奖)或民族班奖学金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及社会工作B等奖,学生德育考核成绩须85分以上;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
(1)2015年7月前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
(2)同时获得综合课程三等奖学金以上或民族班奖学金三等奖以上(包括三等奖)和社会工作A等奖学金。学生德育考核成绩须85分以上。
注意事项:
1、 符合条件申报的同学请先写申请书(第一人称,字数不少于800字)交各自辅导员;
2、 填写校优秀学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第三人称、电脑输入)并将电子版发往各辅导员邮箱;
3、 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3日17:00前 将申请书 申报表(纸版)交至各自辅导员办公室(如无人请放至门口袋子里并告知各自老师),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往各自辅导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