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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上海高校化学化工基础实验教学规程》成功验收

        2013年12月14日,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徐汇校区》图书馆117室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国内专家对《上海高校化学化工基础实验教学规程》进行了验收。该规程是2012年上海市教委11大类基础学科实验教学规程教改立项课题之一。由华东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及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共同承担该课题的研究与实践。规程内容包括本科化学化工实验教学基本内容和实验室配置规范及与化学化工实验课程教学相关的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

验收会场

专家组提问

        会议由上海市教委赵丽霞主持,上海市教委高教处沙正建处长莅临指导,由南京大学张剑荣、大连理工大学孟长功教授、浙江大学方文军教授、上海电力学院李和兴教授和华东理工大学乐清华教授组成验收专家组。课题组组长刘洪来教授介绍了课题背景,虞大红教授进行了项目汇报。专家组在听取了项目组汇报的基础上,查阅了相关支撑材料,通过质询和认真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专家组高度评价该规程的制定在国内尚属首次,它调研充分,实践基础好,制定的化学实验教学基本内容和配置规范,既考虑了化学类专业及化学化工类专业,又考虑了其他相关专业的基础化学实验教学基本要求,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对高校本科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并认为该规程对高校化学化工基础实验的基本教学内容和各实验项目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技能给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可以为相关实验课程的开设提供具体的指导。规程在制度与管理、实验教学、实验队伍建设、仪器装备和环境设施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特别是《上海高校化学实验教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和《上海高校化学实验教学实验室关于化学药品等管理规定》,为化学化工基础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依据。
        最后专家组建议规程参照国际标准的要求,结合国内实际在基础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及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

网页发布时间: 2013-12-23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