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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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点复试的实际情况,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 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无硕士学历的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盖章齐全的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 二、 报到和政策宣讲形式及时间 1、形式:现场报到、参加政策宣讲; 2、时间:5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 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1、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2、复试时间:5月16日。 四、 复试流程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由专家组进行面试,并独立评分。 五、 复试成绩 复试按照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个部分进行评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综合考核总成绩,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复试成绩由学院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六、 录取原则 2026年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结合各专业名额分别排序,同时在导师同意接收的前提下,进行拟录取。综合考核复试中任一部分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七、 其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生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21-64253230 2、邮箱:tnie@ecust.edu.cn 3、办公室:实验三楼139室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6年5月8日
网页发布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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