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各位研究生: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接受同学们的申报,详细评选依据请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参评资格说明

1.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2.在学制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评;

3.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可参评(即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5.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申请时间

9月15日前: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

三、申请指南

1.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raduate.ecust.edu.cn/

2.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成果维护——添加——填写相应信息——保存;

3.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选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奖学金——+申请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点击选择成果信息——使用选中成果信息——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提交。

四、提交纸质材料

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正反打印)、证明材料(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导师签字确认同意(材料左上角装订)。

五、申请具体要求(申请同学务必每一条都要认真看,无效材料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且导师须给出排名第一的学生对该论文的贡献度;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和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

2、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否则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3、不作为有效评奖依据的论文、专利等请都不要写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应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应以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5、社会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献血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

6、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所有材料(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地点9月30日(周一)14:30-16:30,实验三楼422。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科研成果以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9月30日之后取得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定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预计在10月8日-12日(ppt请提前准备)



网页发布时间:202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