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术学位博士点复试的实际情况,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生参加复试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无硕士学历的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 1、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2、复试时间:5月14日。 三、复试流程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位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由专家组进行面试,并独立评分。 四、复试成绩 复试按照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个部分进行评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综合考核总成绩,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复试成绩由学院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五、录取原则 2024年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结合各专业名额、分别排序进行录取。综合考核复试中任一部分考核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 六、其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生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253230, 邮箱:wangyuerong@ecust.edu.cn 办公室:实验三楼139室。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4年5月7日
网页发布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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