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通知

2024年优秀毕业生开始申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我校注册的在籍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截止时间:2024430

三、评奖条件

评选条件以《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21]31号)》中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一评选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需满足以下12条件13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已取得一定代表性科研成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获得二次及以上奖励。一次奖励原则上必须是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国家奖学金、国家级和省部级创新创业类大赛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项;另一次奖励可放宽为优秀社会工作奖、优秀三助工作奖、社会捐赠奖学金、校级创新创业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生二、三年级)以及其他经校研究生奖惩工作委员会认可的奖

3.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

四、申请程序

    请在4月30日前通过研究生院官网,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申请,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202456日(周一)下午14:0016:00交至实验三楼422

上交材料:校级及以上奖励、科研成果、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该栏系统中不要空白)等

过时不交或者系统、纸质版两者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




网页发布时间: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