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研究生荣誉类奖学金申请通知 |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优秀社会工作、先进班集体的申请已经开始,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奖学金申请面向对象: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具备此次申请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优秀社会工作参评资格。申请表填写文字达到2/3页面以上,理由必须充分。 2. 请同学们于10月29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可申请奖学金查询”模块中,可以了解各奖项对学院、专业、年级以及层次等要求,然后申报奖项。除申请优秀学生的博士研究生外,其他奖项都无需提交纸版材料。 3. 特别注意:因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社会工作奖跟学业奖加分相关,请申请这两项的同学在10月29日前在系统里提交申请。 4. 请申请优秀学生的博士研究生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科研成果都需要附一份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于10月31日上午10点至11点间交到实验三楼422室。只有系统申请,没有递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5. 研究生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 (1)本次申报奖学金研究生获得各类科研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9日。 (2)学术论文,必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论文首页导师签字并注明影响因子;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在录用函上签字确认; (3)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4)曾作为获奖依据的科研成果,不能在申请同类奖项时重复使用。 6. 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注:化学院评奖说明: 1.2022级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以学业奖总分为依据,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名额按工科,理科,工硕,硕博连读人数分配。 2.2021级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原则上以学业奖附加分为依据,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名额按照2021级硕士生整体人数统一分配。 3.博士研究生(包括2022级直博生和2021级硕博连读生)主要参考科研成果,如有高年级博士生已经获评过优秀学生,科研成果以上一次优秀学生评选过后产出的为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其他奖学金评定的详细依据请参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的规定。https://gschool.ecust.edu.cn/2022/0915/c12740a148397/page.htm
网页发布时间:2023-10-21
|
||
版权所有 © 2014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