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
各位研究生: 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接受同学们的申报,详细评选依据请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一、参评资格说明 1.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2.在学制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评; 3.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可参评(即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5.详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申请时间 9月20日前: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请。 三、申请指南 1.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s://graduate.ecust.edu.cn/ 2.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成果维护——添加——填写相应信息——保存; 3.我的研工——奖学金申请——选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奖学金——+申请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点击选择成果信息——使用选中成果信息——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提交。 四、提交纸质材料: 系统导出的申请表(正反打印)、证明材料(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排列),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材料左上角装订)。 五、申请具体要求(申请同学务必每一条都要认真看,无效材料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会议论文,除信息学科外,无论是国际或国内会议论文均不作为评奖依据; 2、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导师签字确认);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且导师须给出排名第一的学生对该论文的贡献度;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和论文的首页复印件(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 3、专利,必须至少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能作为评奖依据,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4、科研成果必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否则不能作为评奖依据; 5、不作为有效评奖依据的论文、专利等请都不要写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应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应以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7、社会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献血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 8、根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规定,从2017年9月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高水平论文奖荣誉和奖金可兼得,但用以获奖的佐证材料只能用一次。 9、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其他奖学金评定的详细依据请参见2017年7月修订的《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 注:在规定申请日期结束后,学院会导出系统中所有申请数据,此后提交和修改的信息一律不予承认。 六、所有材料(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地点:9月20日(周三)14:30-16:30,实验三楼422。材料不全视为放弃申请。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ppt请提前准备)。
网页发布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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