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就业引导工程奖励申请通知

2023年就业引导工程奖励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

2023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生)中,面向基层、国家和地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等方向就业且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可申请就业引导奖励。

2. 奖励范围和标准

2023年就业引导工程奖励范围和标准按校学〔2021〕9号文件(附件1)执行,其中重点单位就业的导向单位名单见附件2。

3. 申请办法

符合I、II、III类奖励条件的毕业生须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就业引导奖励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项目就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填写《就业引导奖励汇总表》(附件4)

4. 截止时间

5月29日前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表及就业协议书复印件)请于5月29日(周一)上午9-11点交到实验三楼127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在5月29日上午11点前发到邮箱hyygb@ecust.edu.cn,

逾期不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放弃奖励。

附件1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就业引导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2023学年就业引导工程导向单位名单(重点单位就业).pdf

附件3 华东理工大学就业引导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4 2023就业引导奖励汇总表-XX学院.xlsx

网页发布时间: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