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一、复试专业、拟招生人数

我院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人数

(不含推免生)

1

070301无机化学

9

2

070302分析化学

24

3

070303有机化学

23

4

070304物理化学

28

5

0703Z1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

14

6

0805Z5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

5

7

081704应用化学

44

8

081705工业催化

20

9

085600材料与化工(01轻工技术与工程)(全日制)

46

10

086000生物与医药(全日制)

42

11

085600材料与化工(非全日制)

1

12

086000生物与医药(非全日制)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单列。我院录取与复试人数比例总体为1:1.2-1:1.4(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组织复试)。

我院先进材料与制备技术专业因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进行调剂,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与安排

1.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时间与安排:资格审查时间为324日,复试时间为325-326日。各专业复试日期安排如下:

325

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应用化学

326

工业催化、精细合成化学与分子工程、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

部分专业因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较多,需分多组进行复试,复试当天抽签分配复试专家组。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学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资格审查时间:32413:00-16:30

2、资格审查地点:徐汇校区实验三楼102

3、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审查时提交一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①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需打印签字后上交。

四、成绩组成和公布

1.复试主要考查复试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语口语复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复试成绩组成如下:

复试成绩(100分)=外语能力(10分)+专业能力(80分)+综合能力(10分);

2.单独设组的专业,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分组复试的专业,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3.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 + 复试成绩×30%

4.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五、录取原则

  1. 各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导师确定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23年上岗招生的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并填写导师确认表,考生和导师都必须签名确认。

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张文清 (电话642522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

成员:孟庆鹏(电话64253228,办公室:实验三楼127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八、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招生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253230;                 邮箱:hxzyyjs@ecust.edu.cn

办公室:徐汇校区实验三楼139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3.3.20


附件:2023年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网页发布时间:2023-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