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级硕士生(研三)补交用于申请优秀学生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位19级硕士研究生


学院发布的2021年研究生荣誉类奖学金申请通知中注明的化学院评定方法第2条提及“2019级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原则上以学业奖附加分为依据,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名额按照2019级硕士生整体人数统一分配。”由于之前学业奖评选规定的科研成果截止日期是10月24日,而荣誉类奖学金评选规定的成果截止日期是11月7日,在这过程中学院没有发布补交新增科研成果的通知,经学院评委会讨论,一致同意19级研究生补交相关科研成果用于申请优秀学生。补交的科研成果按照学业奖的附加分规则换算。


请申请优秀学生的研三同学中需要补交新增科研成果的将成果证明材料附在系统打印的优秀学生申请表后,11月17日(周三)上午9-11点间交到实验三楼422过期恕不处理。

网页发布时间:202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