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研究生荣誉类奖学金申请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0年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优秀社会工作、先进班集体的申请已经开始,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1020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奖学金申请面向对象: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具备此次申请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优秀社会工作参评资格。

2. 请同学们于1020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可申请奖学金查询”模块中,可以了解各奖项对学院、专业、年级以及层次等要求,然后申报奖项。除申请优秀学生的博士研究生外,其他奖项都无需提交纸版材料

3. 请申请优秀学生的博士研究生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科研成果都需要附一份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于1022日下午2点至4点间交到实验三楼422室。只有系统申请,没有递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4. 研究生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

1)本次申报奖学金研究生获得各类科研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201020

2)学术论文,必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论文首页导师签字并注明影响因子;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在录用函上签字确认;

3)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4)曾作为获奖依据的科研成果,不能在申请同类奖项时重复使用。

5. 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其他说明

1)各学院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不少于15%的先进典型,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及汇总表,样表另发。

2)各学院在已评选的先进集体中,推荐一定数量的班级参加先进集体标兵评选,具体通知另发。

3)各学院组织好获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经验分享,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典型事迹将有机会在华理研究生微信公众号新时代榜样的力量等平台推送宣传。

 

注:化学院评奖说明:

  1. 2019级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以学业奖总分为依据,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名额按工科,理科,工硕,硕博连读人数分配。

  2. 2018级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原则上以学业奖附加分为依据,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名额按照2018级硕士生整体人数统一分配。

  3. 博士研究生(包括2019级直博生2018级硕博连读生)主要参考科研成果,如有高年级博士生已经获评过优秀学生,科研成果以上一次优秀学生评选过后产出的为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其他奖学金评定的详细依据请参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的文件规定。

 


网页发布时间: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