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通知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开始接受同学们申请。在申请前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奖学金申请通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参评资格说明:1)研究生在正常学制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超出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可参评2)在学制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评;3)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可参评;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可参评202012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

2. 申请流程:请同学们于916日前过期不受理,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新信息系统),提出申请,注意从系统中导出申请表(系统导出表格,在每篇论文后面增加影响因子,再打印,其余要与表格完全一致,禁止做任何更改,格式例:(SCI(5.12))所有奖项中IF统一参照附件的最新表格

3. 提交纸质材料: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报奖项、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务请按申请表中的顺序按序排列),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在917日(周四)9:30-10:30交到实验三楼422室,联系电话64253765

4. 申请具体要求(申请同学务必每一条都要认真看,无效材料一律不要填入系统):

1)本年度申报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获得各类科研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20916日,916日之后不接收任何科研成果补充材料

2)学术论文,必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说明,导师在首页签字;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在录用函上签字确认;

3)专利成果必须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不作为评奖依据;(博士生无需提交专利

4)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

5)不作为有效评奖依据的论文、专利等请都不要写入审批表。

6)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应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应以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7)社会公益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献血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

5.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规定,从20179月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高水平论文奖荣誉和奖金可兼得,但用以获奖的佐证材料只能用一次

6. 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其他奖学金评定的详细依据请参见20177月修订的《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

 

注:在规定申请日期结束后,学院会导出系统中所有申请数据,此后提交和修改的信息一律不予承认。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影响因子.pdf

网页发布时间:20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