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年度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
各位同学,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近期将开展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年度困难补助工作,学校相关通知及认定办法见附件,学院具体工作开展的通知如下: 1. 请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且需要申请年度困难补助的同学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研究生困难补助的两项申请,注意:困难补助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才可能获得。网上截止时间:11月27日中午12点;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29日中午12点。 2. 系统申请后不需要打印申请表,申请等级为特殊困难的同学需提交证明材料,其他不需提供材料,请在网上申请时写明具体情况,填写内容简单不明确的不予考虑,不提交证明材料的不予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由于博士研究生月收入已超过贫困补助申请条件,除本人患病或家庭遭遇严重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考虑。 3. 申请等级为特殊困难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残疾、离异、亡故、军烈属等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请在11月29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所在班级的班长,因时间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传真件、照片打印件,但内容及盖章部分必须清晰。班长汇总后交到实验十三楼330给武文俊老师。 学院认定工作组组长:孟庆鹏,成员:曲大辉、王艳芹、伍新燕、刘劲刚、武文俊、逄索。
网页发布时间:2019-11-22
|
||
版权所有 © 2014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