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一. 复试专业、拟招生人数
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因上线考生不足,需进行调剂,调剂细则以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公告为准。 二.成绩组成和公布 1、单独设组的专业,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分组面试的专业,取加权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 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布告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原则 1.各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是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 2.调剂考生按照面试批次先后拟录取。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 四. 导师确定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所选导师必须为学校2019年上岗招生的相关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并填写导师确认表,考生和导师都必须签名确认。 五.拟录取考生须最终提交和领取的相关材料 1.填写考生承诺书并提交; 2.提交导师确认表; 3.提交录取通知书邮寄信封,信封上清晰填写邮寄地址,包括邮编、收件地址,收件人 (非本人需标注本人姓名)、录取专业、联系电话。 4.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六.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张文清 (电话642534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室) 成员:孟庆鹏(电话64252858,办公室:印刷厂楼207室)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七.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9.3.18
网页发布时间: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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