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本次优秀毕业生申请仅针对2019年1月毕业的研究生,请按照下列事项准备申请材料。现在只是申请阶段,评选结果于下学期所有2019年毕业生一起评选后统一公布,请申请的同学注意关注。将于2019年其他时段毕业的研究生请关注下学期的评奖通知,本次一律不接收申请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学生范围:2019年1月毕业的研究生;
2、优秀毕业生评奖条件和比例
(1)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要求;
(2)在校期间至少获二次校级及以上奖励,其中一次一般是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相关奖励;
(3)学习刻苦,且成绩优良,已取得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必须网上见刊,只有接收函的论文不适用于本次审奖);
(4)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学位论文在有关评审中有异议,或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及有关奖励。
(5)评选比例: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数的10%;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在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数的5%。
3、请同学们于1月14至1月21日间,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申请,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附上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提交论文首页,导师在论文首页签字并写上影响因子),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1月21日工作时间交至实验三楼418或4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