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埃克森美孚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2016级硕士研究生同学:

接研究生院通知,埃克森美孚奖学金的评选已经启动,申请对象仅限2016级硕士研究生,我院的分配名额:2名。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请相关同学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奖项后据实填写各类申报信息,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附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请按申请表中的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核查),论文只提供第一页,封面写上影响因子,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32917:00前交到实验三楼418422室。

科研成果认定基本要求:

1、用于奖项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为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果,获得科研成果截止日期为3月29日。

2、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已发表的论文仅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已录用的论文仅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在录用函上签字确认。

3、专利成果必须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的不作为评奖依据。

其他说明:

1、奖学金评定依据请参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

2、特别说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对原条例“获得奖励类计划内奖项、计划外奖项时,荣誉可兼得,奖金实行就高、不重复发放原则”的条款,修订为“申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以及高水平期刊论文奖的佐证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的条款。即从20179月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增奖学金、高水平期刊论文奖荣誉和奖金可兼得,但用以获奖的佐证材料只能使用一次。20179月前的获奖情况,按照原条例的规定过渡处理。

3、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本次埃克森美孚奖学金属于2017年的社会捐赠奖学金,与2018年的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无关联。

5. 学院直接评定名额为2名,评上的同学可以参评公司的特等奖,但是要符合公司的要求,最后的获奖名单以公司评定结果为准。

  


网页发布时间: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