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8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因上线人员不足,需进行校内外调剂,调剂细则以研究生院网站调剂公告为准。 二.成绩组成和公布 1)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 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布告栏向考生公布。 三.录取原则 1.各专业类别考生的录取,是在考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拟录取。 2.调剂考生按照面试批次先后录取。同一批次考生,根据招生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拟录取。
六.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张文清 (电话64253401,办公室:实验三楼133室) 成员:孟庆鹏(电话64252858,办公室:印刷厂楼207室) 马海燕(电话64253519,办公室:实验三楼415室) 七.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18.3.22
网页发布时间: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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