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通知 |
各位研究生同学: 2017年研究生社会捐赠奖学金开始评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学院将于11月19日前完成初评。 二、申请流程 学生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可申请奖学金查询”模块,仔细阅读各类捐赠奖项对学院、专业或者研究方向、年级以及学历层次等要求,在“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奖项后据实填写各类申报信息,打印出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附证明材料(科研成果请按申请表中的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核查),论文只提供第一页,封面写上影响因子,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于11月5日17:00前交到实验三楼422或418室。 三、科研成果认定基本要求 1、用于奖项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为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果。 2、学术论文须以“华东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已发表的论文仅需提供期刊封面、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已录用的论文仅需提供录用函、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并请导师在录用函上签字确认。 3、专利成果必须已取得公开号,只取得申请号的不作为评奖依据。 四、其他说明 1、奖学金评定依据请参见《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 2、特别说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7〕33号)对原条例“获得奖励类计划内奖项、计划外奖项时,荣誉可兼得,奖金实行就高、不重复发放原则”的条款,修订为“申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以及高水平期刊论文奖的佐证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的条款。即从2017年9月起,国家奖学金、社会捐增奖学金、高水平期刊论文奖荣誉和奖金可兼得,但用以获奖的佐证材料只能使用一次。2017年9月前的获奖情况,按照原条例的规定过渡处理。 3、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奖资格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网页发布时间: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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