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明德奖学金评选通知 |
1.名额及奖励标准 (1)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发布评选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个人书面申请; (2)学院初步审核,根据《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医药集团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学院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3)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按规定要求上报。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 (4)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复审; (5)组织召开申请学生答辩会和评审小组会议,评审小组确定获奖名单;评审小组对于初评名单如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开展初评; (6)公布获奖名单; (7)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助学生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助学金。 5、申请材料
网页发布时间: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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