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通知 |
为帮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要求,依据《华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细则》(校学[2015]16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开始2015年度的减免学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学校有权对享受减免学杂费的学生的经济情况进行抽查,弄虚作假者,除需全额补交减免的费用外,还要视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2月8日之前在网上进行申请,同时将申请表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网页发布时间: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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