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校内通知

        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已发布,《通知》见“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

一、优秀学术带头人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且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我校教师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前期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的,可以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详见申报指南)

二、“一带一”培养对象(第二责任人)情况说明
  1,年龄:40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位:硕士及以上。
  3,职称:副高及以下。
  4,人事关系:项目承担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科研经历及荣誉:未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人才计划(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上海市博士后计划);未获得过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市卫生系统“新百人”和“新优青”等人才计划。
  6,见面会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培养对象共同答辩。
  7,项目验收要求:验收指标包括项目完成指标和对第二负责人培养情况指标。

三、资助年限、强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四、时间安排:
  1,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6年度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我校限报3项,各学院择优推荐申报  1 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10月12日下午5点前将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情况、承担项目情况等)及申报汇总表(附件)发给  詹望成老师(zhanwc@ecust.edu.cn),学院择优推荐到学校,并通知 通过学院评审推荐的申请者填写材料,学校拟定于10月22日组织校内答辩评审。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9:00,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

 

学校联系人:科研院阮豫平   64250762   shst@ecust.edu.cn
地址:研究生楼1011

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网页发布时间: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