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钢教育基金理事会《2015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5〕1号)要求,现就推荐2015年宝钢教育奖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 候选人的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3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三)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四)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五)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申报候选人的教师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侧重考核其对学生政治思想素质的教育和效果,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的成效考核。注重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和中青年教师倾斜。
宝钢优秀教师奖提名者中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推荐,可申报优秀教师特等奖。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候选人的业绩。用具体的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
(二)材料力求做到准确、全面、突出重点、文字精炼;不得用第一人称。
(三)《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不得增减页数。表格在宝钢教育基金网下载。
(http://www.bsef.baosteel.com/educationfund/login.aspx)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可根据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其中特别优秀者可推荐为特等奖候选人。
四、上报时间
6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评审表一式一份及彩色免冠2寸近照1张报人事处(办公大楼22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sda@ecust.edu.cn,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支婷婷 胡若军;联系电话:64252509。
2015年度宝钢教育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