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华东理工大学“荣誉毕业生”评审流程及说明 |
2015届华东理工大学“荣誉毕业生”评审流程及说明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荣誉制度(试行)》条例相关要求,现将2015届华东理工大学“荣誉毕业生”评选流程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校2015届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含我校当前在外校交流学习的学生) 二 评选时间 2015年3月-4月 三 评选条件与标准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学生荣誉制度(试行)》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2015届荣誉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四年中,获得三次荣誉学生三等。 2. 四年中,获得两次荣誉学生二等及以上。 3. 四年中,获得荣誉学生一等一次,荣誉学生三等及以上至少一次。 4. 若申请人大学就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取消荣誉毕业生申请资格: A、未能取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者。 B、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者。 C、 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或规范的行为者。 四 评选流程 1. 学生自主申报阶段 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2015届华东理工大学荣誉毕业生申请表(本科)》 交至班级评议小组评议。 2. 以班级为单位的民主评议阶段 班导师作为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组织班级学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学院评审小组审核阶段 学院成立以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学工委主任为副组长、学生辅导员、班导师等担任成员的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4月8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汇总表与个人申请表交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wanglili@ecust.edu.cn。
网页发布时间: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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