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
申请条件与标准 1、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及格,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以及烈、军属,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附县级以上证明)可减免本学年一半至全部学费。 3、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减免本学年部分学费: (一)父母残疾或是重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二)来自单亲家庭,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三)突发事件(特大灾害、意外事故等)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急剧下降,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
请预备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12 月1日,具体申请方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度减免学费网上申请操作说明.docx)。
网页发布时间:2014-11-24
|
||
版权所有 © 2014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