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补贴发放工作将于9月起正式启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
2.《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9〕72号)(规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二、补贴对象范围
2023届毕业生中,符合下列6类情况之一的,可申请享受补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脱贫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相关申请材料不变);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其中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三、操作流程
1.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3);
附件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届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说明.docx
注意事项:
(1)所有开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原件,其他证件可用复印件。
(2)开具的证明材料需要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以上部门,不能是居委或者村委。
(3)如果有贷款合同,尽量用贷款合同申请,6个选项选择其一即可。
(4)补贴每人一次性1000元,由上海市在22年底前统一发放,请同学们不要着急。(5)本科有贷款办理了展期的研究生不符合申请条件
(6)进账银行卡建议尽量统一填写学校发放的农行卡
(7)《补贴申请表》(附件1)学生只需要完成申请人承诺签字及以上部分即可,“高校审核意见”将收齐后统一审核办理。
2.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2年9月7日(周三)下午1点-5点提交材料:个人申请表(附上所有材料)交到实验三楼127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angsuo@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申请求职补贴;
3.校就业中心将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会销毁不再返还。